近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修订欧盟POPs法规关于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在物质、混合物和物品中作为无意微量污染物的浓度,并决定删除部分欧盟不再需要的特定豁免。此次修订主要对使用聚四氟乙烯(PTFE)和聚偏氟乙烯(PVDF)的相关产品造成影响,相关企业需引起关注。需注意,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主要管控要求没有变化: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存在的PFOA及其盐≤0.025 mg/kg;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相关物质≤1 mg/kg。
拟修订内容
3.对于本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的b条的豁免适用PFOA相关物质的浓度等于或低于20mg/kg(0.002%重量比)存在于1907/2006(EC)第3条第15(c)点所指的用作运输中的可分离的中间体的物质中,并且满足该法规第18(4)(a)至(f)条中规定的严格控制条件,用于生产全氟碳链小于或等于6个原子的含氟化合物。该豁免应不迟于2023年8月25日由委员会进行审查和评估。
修订要点:第3条修订了豁免审核评估时间
4.对于本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的b条的豁免适用于存在于电离辐射或热降解产生的聚四氟乙烯(PTFE)微粉和含聚四氟乙烯微粉的用于工业和专业用途的混合物和物品中,PFOA及其盐的浓度不超过1 mg/kg (0.0001 % 重量比),直到2022年7月5日。应避免PTFE微粉制造和使用过程中的所有PFOA排放,如果不能完全避免,应尽可能减少。自2022年7月6日起,1 mg/kg(00001重量%)的限值仅适用于存在于运输或处理的PTFE微粉中的PFOA及其盐的制造、上市和使用,目的是将PFOA及其盐的浓度降低到低于0.025 mg/kg(00000025重量%)的限值;
修订要点:第4条内容全部替换
5.考虑到豁免,应允许生产、投放市场和使用PFOA及其盐类和PFOA-相关化合物用于以下目的:
(a)半导体制造业中的光刻或蚀刻工艺,至2025年7月4日;
(b)在胶片上使用摄影涂料,至2025年7月4日;
(c)用于保护工人免受危害其健康和安全的危险液体伤害的防油防水纺织品,至2023年7月4日之前;
(d)侵入性和植入式医疗器械,至2025年7月4日;
修订要点:删除了第5条中的(e)条目
关于POPs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简称POPs,指人类合成的能持久存在于环境中、具有很长的半衰期,且能通过食物网积聚,并对人类健康及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有机化学物质。它们可以通过大气、水或迁徙物种跨越国际边界,到达从未生产或使用过它们的地区(如从亚洲迁移到南极)。因此全球风险管理是必要的,因为没有任何区域能够单独管理这些物质带来的风险。
欧盟POPs法规即欧盟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法规,法规编号为(EU) 2019/1021,管控物质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此法规的出台旨在尽快的淘汰或者禁止在欧盟生产、销售以及使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涉及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以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并且尽可能的减少这类物质在环境中的排放。
杭美建议
杭美检测(HQTS-QAI)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关注进口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开展供应链调查,做好产品质检工作,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规避出口产品违规风险。
杭美检测(HQTS-QAI)实验室拥有专业的检测技术团队,精通各国相关法规标准,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可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助力企业应对各国法规!
分享: